沒想到看到著名迷因《山道猴子的一生》居然看到法律問題欸!
1. 首先要分清楚,契約是否有效成立,和契約的履行是兩回事。
2. 契約是否有效成立,要看雙方是否有合意。大部分的契約不需要白紙黑字,但是白紙黑字絕對是合意最好的證明。
3. 因此,如果沒有白紙黑字的「借據」,至少也要有別的「證據」來證明合意存在,比如對話紀錄,不然還真的很難告。
4. 匯款紀錄是履約的過程,不能用來反推證明「借貸」的合意一定存在。例如,匯款可以有一百個理由,給付貨款、贈與都有可能讓人匯款啊!
5. 如果被認為是贈與,基本上送了就送了,是要不回來的。
6. 某些例外的贈與則有機會要回來,比如附負擔的贈與、因為訂定婚約的贈與。
7. 這也是對方最常用的抗辯:他自己說要給我的啊!(贈與)就沒有還錢的問題了。
8. 以上說的都是民事問題,反正大家一定會問能不能告詐欺,就順便說一下。
9. 詐欺是刑事問題,基本上騙感情要告詐欺是難上加難(還不如乾脆直接男上加男),騙錢則還有一點機會。
10. 但是,如果被認定是民事上合法的贈與,又怎麼可能同時被認定是詐欺呢!大家還是不要一直給警察杯杯找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