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粉專真的很難經營。

你有聽說過法律粉專貼法普文會掉粉的嗎?

就是我。

¥我就是要看看天天法普會掉多少粉啦(X

終於有機會講《跟騷法》啦!

跟蹤騷擾防治法中一共羅列了八種跟蹤騷擾的行為態樣(請自行Google),其中不顧對方同意與否而寄送物品(禮物),或是濫用對方資料訂購貨物(禮物),都各是跟蹤騷擾的一種態樣。

有人可能會問,那如果我單純只是想追求對方,以後不就動不動就觸法了嗎?基本上這些行為必須要反覆實施、違反意願,而且要和性或性別相關,才歸跟騷法管。也就是說,如果你是惡作劇幫自己好朋友訂東西讓他自己付錢想給他一個「驚喜」,這個就不歸跟騷法管。(至於是否有違反其他法律,本文不討論)

跟騷法另外一個特別規定是,警察有權力開立「書面告誡書」,這個有點像留校察看的意思。如果吃了一張書面告誡單,然後兩年內再犯跟騷行為,就有可能被核發保護令(就是家暴案件中常見的那個),那問題就比較嚴重了。

總而言之,現在不但粉專越來越難經營,直男也是越來越難當了(X)。如果遇到心儀的對象想要表達好感(參考要件:和性或性別相關),還是多將心比心一下對方的感受(參考要件:違反意願),如果對方明顯表示不悅就要懂得見好就收(參考要件:反覆實施),不然就可能要到警察局喝咖啡了。

¥請等待上車的網友稍候

¥我有時會突然想起自己是律師

¥這個症頭只會一個月發作幾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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