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登記

將自己的不動產借用他人的名字來登記,但是與他人約定,自己還是保有使用、收益、處分該財產的權利。

房屋漏水問題

點交後發現漏水問題,除非能夠證明歸責於買受人,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外,建商應該在保固期間內負責修繕。至於中古屋買賣,通常契約不會有保固的約定,但出賣人仍負有瑕疵擔保責任。

施工瑕疵

在建材選材不當或施工技術不當的情況下,可能會出現地板磁磚隆起或破裂、牆面出現裂縫等問題。

隱瞞房屋重要資訊

於銷售不動產之時,故意不告知買受人有關房屋曾經是兇宅、會漏水、海砂屋或輻射鋼筋等資訊。

與仲介服務報酬爭議

房屋仲介業者可以因仲介房屋買賣成交而收取服務費,但不能故意虛報交易價格,賺取不當差價。

交屋遲延

沒有依照契約規定日期交屋,依照民法規定,給付有確定期限者,債務人自期限屆滿時起,負遲延責任。

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

出賣人委託房屋仲介業者銷售不動產或由買受人向出賣人直接購買不動產,在契約成立後,出賣人無故不賣,因而終止委售及買賣契約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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